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

互联网视频媒体营销价值越来越被广告主关注。

互联网视频媒体营销价值越来越被广告主关注。在这个过程中即存在低估、不敏感、无视,也包括过高估计、含糊等价值判断。在达成有效广告策略的过程中,互联网视频媒体的高速发展也成为判断的难点。
  关于互联网视频的媒体价值。
  互联网视频用户规模扩大,同时,这个用户群体保持了较高的用户纯度。与传统电视相比,互联网视频用户年龄集中在15-40周岁的社会活跃人群。同时,无论在受众城乡位置、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都相对电视有较高纯度。这一点事实上巩固并扩大了受众规模方面的价值优势。从这个角度,给代理公司两个非常重要的启发:一、互联网用户纯度优势与规模优势同样重要,在同等情况下,这一点更提升了广告投放效率。二、关注和梳理自己的核心目标受众,互联网视频广告也并非一好百好。
  与此同时,定向技术、频次控制技术、CPM购买方式、基于用户行为的投放技术等,是互联网视频广告价值提升的基本差异。在广告主将预算投入到视频广告中时,如果不考虑使用以上技术将压低这一媒体价值。
  此外,互联网视频广告投放与其它如电视媒体等有强烈的互补价值。通常我们习惯采用“媒体消费时间”的概念来量化目标受众在媒体使用过程中被覆盖的状况和差异。那么如果具体考虑到视频形式媒体消费时间不变或没有较多增长的情况下,很明显,没有受众会同时收看电视、互联网视频两块屏。所以基本意味着每增加1分钟互联网视频媒体消费时间,就减少一分钟电视媒体消费时间。反之,同样道理。所以双方互补价值很大。
  互联网视频内容营销价值。
  在互联网中,用户对内容有绝对的选择权,这一点极大超越了电视遥控器的选择权。从这个角度来讲,好的内容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当然,既然说是这个角度,也意味着播出平台的用户体验不在讨论范围。从这一点来看,广告主和代理公司有机会更多关注内容价值。无论是电影、长片、赛事还是短片。三种典型情况都反映了内容价值的呈现:一、冠名、植入、打包热门电视剧;二、冠名、贴片热门赛事,如世界杯;三、电影独家赞助播出等。
  同时,另外一种形式的内容营销价值也在体现,这就是品牌化内容(Branded Content)。很多广告主希望用一种更深层、更多表现空间、更非商业化的方式影响到受众和消费者。就产生了品牌化内容,比如橱具厂商制作厨艺节目、汽车厂商制作汽车科技的记录片、城市制作旅游专题片等等。但由于传统电视播出平台和播出时间的限制,这部分工作很难执行。逐渐,类似的工作已经被弱化到极少使用。但互联网视频激活了这一内容营销价值。只要具备优秀的制作团队和合理的成本控制,播出已经不再是重要问题。这个方向上极端的例子就是病毒视频,病毒视频也正是典型的互联网视频内容营销价值的呈现。同样,在过去的5年中,世界上众多的一线国际客户也都尝试了专门制作品牌化内容短片在互联网上播出。国内客户中国移动也曾为传播“移动改变生活”主题,专门制作了极其精良的10集视频舞台剧。
  视频媒体在策略中的整合价值。
  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话题,但确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视频技术的发展给予很多传播活动以巨大的整合创造力。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例子来看。
  在2009年底中国移动举办年度无线音乐盛典,发布当年无线音乐下载榜单暨现场演唱会,以往采用电视直播的形式被改为互联网直播。根据媒介策略,直播当时布置足够数量的互联网广告,吸引大批在线用户进入观赏直播。当晚创造了累计访问人次2940万的中国互联网直播记录,这个记录很可能也是世界记录。这是电视从未有过的实时吸引观众的方式。当晚整合的直播技术还包括多画面直播、“互动到现场”直播等。这样的整合创造力让执行团队都感到惊讶。
    从以上所述,希望用简明的方式分析互联网视频媒体和技术带来的一些广告传播新思路和新价值。在接下来的2-3年,互联网视频领域仍然会有不断的创新和更好的案例出现。未来互联网视频的价值,还会有更大发展空间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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